独立法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审查与许可

第十六条

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在其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三十日内,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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