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处方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2004〕269号)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法〔2005〕436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