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处方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