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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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