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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