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