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