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