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第三十一条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