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三十条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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