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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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