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