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