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明确内部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起草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草案; (二)制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 (三)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四)指导内部审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 (五)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六)指导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开展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制定机关
- 审计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