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七十七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注重对辖区内保险经纪人的行为监管,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并实施行政处罚和其他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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