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市场准入 / 第一节 业务许可第六条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经纪人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