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五十五条

保险经纪公司应当自取得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 保险经纪公司应当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并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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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