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保险经纪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