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市场准入 / 第二节 任职资格

第二十七条

保险经纪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