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章 市场准入 / 第二节 任职资格第二十五条非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得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兼任职务。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