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联合惩戒对象在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间,再次出现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形的,列入时限重新计算。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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