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六条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行业的管理规定和标准。跨境交换无障碍格式版,应当遵守相关行业进出口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机关版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