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行业的管理规定和标准。

跨境交换无障碍格式版,应当遵守相关行业进出口管理等有关规定。

制定机关
版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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