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矿产资源统计

第七条

开采矿产资源,以年度为统计周期,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基本统计单元。但油气矿产以油田、气田为基本统计单元。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