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第十三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和现场抽查矿产资源统计资料时,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和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