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行政复议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水法规的正确实施。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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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