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档案利用第三十一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下列电影艺术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一)构成限制出境的文物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出境的其他电影艺术档案。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