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电影艺术档案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电影艺术档案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制定机关
国家电影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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