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第二十六条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与电影艺术档案的捐赠人、寄存人,就档案利用事宜在捐赠、寄存协议中进行约定。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