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

第二十五条

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依据捐赠协议、寄存协议,对捐赠、寄存的电影艺术档案,予以妥善保管,并依法维护捐赠人、寄存人的合法权益。 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可以向寄存人适当收取费用。

制定机关
国家电影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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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