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第二十五条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依据捐赠协议、寄存协议,对捐赠、寄存的电影艺术档案,予以妥善保管,并依法维护捐赠人、寄存人的合法权益。 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可以向寄存人适当收取费用。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