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任何组织、个人向电影艺术档案机构捐赠、寄存其拥有的电影艺术档案。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可以按照电影艺术档案的保存价值,作出是否接受捐赠、寄存的决定。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