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

第二十三条

电影摄制组应当负责电影艺术档案的形成、积累,指定专人负责电影艺术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在影片摄制完成后将属于电影艺术档案归档范围的资料及时移交电影摄制单位档案部门归档。

制定机关
国家电影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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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