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

第二十一条

电影摄制单位应当依据本规定履行电影艺术档案移交义务,不得拒绝归档;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定履行电影艺术档案管理义务,为移交人提供服务。

制定机关
国家电影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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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