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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