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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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