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