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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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