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冶金和有色金属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其行政执法能力。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