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二章 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十一条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应当建立煤气防护站(组),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设施,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煤气事故应急演练。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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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