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二条企业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