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