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