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