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洪水作业预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洪水作业预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二章 职 责第四条水利部水文司组织指导全国洪水作业预报工作,水利部信息中心(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以下简称“水利部信息中心”)承担全国洪水作业预报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制定机关水利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