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洪水作业预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洪水作业预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六章 预报发布与成果共享第二十四条发布的预报成果应通过水情信息交换系统汇交至水利部信息中心。制定机关水利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