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5月2日公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