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5月2日公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