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 第四节 行政处罚决定和送达第四十三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网信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过程应当书面记录。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