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网信部门依法建立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上级网信部门对下级网信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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