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五条

网信部门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场所、物品、网络应当进行勘验、检查,及时收集、固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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