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第十三条上级网信部门接到管辖争议或者报请指定管辖的请示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指定管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下级网信部门。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