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第十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网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网信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网信部门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网信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网信部门指定管辖。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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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