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已取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方应当持出让合同依法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